工時超過多久算加班?/台中勞資諮詢,台中勞資爭議調解台中勞動契約設計,台中勞動契約顧問,台中勞動檢查
工時與加班的基本規範
根據《勞基法》,勞工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,若超過法定時數,即視為加班,雇主必須依法支付加班費。
加班工時上限
- 每日正常工時:8小時
- 每月加班總時數:不得超過54小時
- 每三個月內加班總時數:不得超過138小時
加班費計算方式
- 延長工時 2 小時內:工資 1.34 倍
- 超過 2 小時但不超過 4 小時:工資 1.67 倍
企業應注意的違規風險
- 未支付加班費,將面臨勞工申訴與罰款。
- 要求員工違法加班,可能遭檢舉與罰款。
- 工時紀錄造假,恐面臨法律責任。
建議企業與員工都應了解最新工時規範,確保權益不受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