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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中小企業為了降低用人成本,常用承攬契約僱用勞工,但很多時候不自覺就踩到法令紅線。
很多老闆一想到調動,第一個冒出來的問題通常是: 「員工不同意,我是不是就沒辦法了?」 先說結論:只要調動是「合法的」,員工不能任意拒絕。
在生活成本不斷上升的環境下, 員工下班後兼職,其實已經是相當常見的現象。
很多企業習慣用定期契約聘用員工,原因可能是: • 擔心員工表現不如預期,到期後可以不續聘 • 或想在公司面臨風險時,快速降低人力成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