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錄取後,可以不錄用嗎?
公司通知面試者錄取後,
如果因為公司內部因素需要取消錄取通知,
該怎麼做,才不會被認定是違約?
其實關鍵,
就藏在民法裡。
民法第 166 條規定:
「契約當事人約定其契約須用一定方式者,
在該方式未完成前,推定其契約不成立。」
但在實務上,
錄取通知怎麼寫、怎麼說,差別其實很大,
一個細節沒注意,
就可能變成公司的法律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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